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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-07-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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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往未成,男子采用多种手段对单身女青年进行侮辱、诽谤,被辱女子怒而诉至法院。
交往未成,男子采用多种手段对单身女青年进行侮辱、诽谤,被辱女子怒而诉至法院。
发微信猥亵、论坛发帖诽谤、微博侮辱……深圳某男子拍拖未成,采用多种手段对女青年进行侮辱、诽谤,被辱女子怒而诉至法院。记者昨日从宝安区法院获悉,法院一审判决男青年侵犯该女子名誉权,判令赔礼道歉并赔付精神损害抚慰金15000元。
去年5月初,宝安区的晓晴(化名)在某在线相亲网站上认识了王某某。据晓晴介绍,两人在这个在线相亲网站相谈甚欢,但并未确立恋爱关系,她也未接受过王某某金钱或者其他物质上的馈赠,只是纯粹的通过这个在线相亲网站认识聊天而已。
6月中旬的时候,王某某向晓晴索要微信号码,晓晴想两个人也交流了将近两个月又没有金钱纠葛,觉得王某某应该不是骗子,所以就讲自己的微信号码告知。
谁知,加完微信第二天,王某某就开始各种表白,说希望能跟晓晴网恋,但是晓晴想要现实中了解一个人之后,在现实生活中谈恋爱,对网恋没有兴趣,所以委婉拒绝了。
之后,王某某不停电话、微信骚扰晓晴,还说晓晴是无情无义之人。晓晴受不了就把王某某的电话和微信都拉入黑名单。王某某不甘心,又在他们认识的那个在线相亲网站论坛进行各种诽谤,还在微博上曝光晓晴的电话、微信以及在线相亲的账号,过了几天王某某不知道哪里弄来的晓晴家的地址,还写了恐吓信寄到晓晴家里,严重影响到了晓晴的日常生活。
晓晴一纸诉状将王某某告上保安区法院。原告晓晴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停止对原告的侵权,恢复名誉,消除影响,并在报刊上赔礼道歉;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精神抚慰金15000元。(记者邱淑芳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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